35.特种设备检验、检测人员资格认定
通知中规定:
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、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副高级、正高级职称的人员,分别给予每人0.5万元、1万元、1.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所在企业申请,企业根据个人申请,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初审,将初审合格人员填入附件1、2,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(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,将附件1表格压缩后发送),区人社部门进行网上审核。区人社部门于4月30日前通过申报邮箱反馈审核结果。审核通过人员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(工作日受理),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纸质版材料的,视为放弃奖励。
1.高级技师奖励申报
地址: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113室(高技能人才服务科);联系电话:86725198;邮箱:gaojinengrencai@163.com。
2.高级职称奖励申报
地址: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1室(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);联系电话:85161632;邮箱:zhuanjike@126.com。
报送材料
1.《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取得高级技师、高级职称人员奖励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取得高级技师、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及电子版。附件1纸质版表格“所在单位推荐意见”栏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,附件2纸质版表格需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并填写单位联系人、联系电话;
2.用人单位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或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需加盖单位公章);
3.申报人身份证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评审结果公布文件(山东省人社厅、青岛市人社局公布的资格不需提供公布文件);
4.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(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自助打印)。
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一份,原件在审核后即时退回。
四、其它事项
1.奖励政策为一次性奖励,对2018年4月12日新区“梧桐树”聚才计划公开发布以来取得相应资格的进行奖励,错过当年度申报时间的人员,可在次年申报。领取过奖励后,又取得同等级技能证书、职称证书的,不再奖励。
2.实行个人和单位诚信承诺制度。提供虚假技能等级证书、职称证书和在新区企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,一律取消奖励资格,已领取奖励的,予以追回,将个人纳入技能考核和职称申报黑名单,并对企业进行通报,纳入区市场主体信用平台不良记录。
3.申报高级技师奖励的人员需将本人名下青岛银行借记卡(非信用卡)卡号录入到《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取得高级技师、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中。
4.申报高级职称奖励的人员需将本人名下中国银行借记卡(非信用卡)卡号录入到《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取得高级技师、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中。
附件:
1.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取得高级技师、高级职称人员奖励申请表
2.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取得高级技师、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
需要附件的小伙伴可以加小编微信索取(13791957579)
35.特种设备检验、检测人员资格认定
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分为5个等级:初级(五级);中级(四级);高级(三级);技师(二级);高级技师(一级)。 注:有些职业有特级,例如:厨师有特级一级,特级二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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