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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审批办法

来源: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协会 时间:2018-11-22 作者: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协会 浏览量:

《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审批办法》(青劳社(2008)90号)

许可条件:
申请不定时工作制许可条件:1、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、外勤人员、推销人员、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;2、长途运输人员、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、港口、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,需机动作业的职工;3、其他因生产特点、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,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。

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条件:1、因工作性质特殊,需连续作业、连续休息的职工;2、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一线职工;3、在市场竞争条件下,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,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中,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一线职工;4、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

 

许可程序:
1、申请:企业可从窗口领取或从网站(www.qd12333.gov.cn)下载《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》、企业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(工种)公示,按要求填写表格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窗口工作人员。
2、受理并审核: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查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、材料齐全且申请表格填写规范的,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《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》;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、资料不全的,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《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》;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,应即时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,并向其出具《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》。
3、现场勘查: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,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查。
4、决定:经审查及现场勘查符合办理特殊工时制条件的,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制发《准予实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》,明确工种岗位范围和职工休息时间;对不符办理条件的,窗口工作人员为其出具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,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诉权。

 

资料准备:

1、《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》一式二份;
2、企业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一份;
3、企业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(工种)公示一份;
4、企业实行特殊工时职工休息休假计划一份;
5、工会委员会决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一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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