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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落户

来源: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协会 时间:2020-07-24 作者: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协会 浏览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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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及资料

1.父母双方户口簿,身份证,结婚证,一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(原件备查联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,没有可不提供,之前办过需先盖章后落户)或二胎生育证(原件备查联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,计划内二胎必须提供,先盖章后落户),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。
2.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,出具无房证明(或已购房暂未办理产权证)和工作单位在职证明(一方为单位集体户一方为代理中心集体户的,优先跟随单位集体户落户)落户地一方集体户口簿内页,另一方集体户口簿首页(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)及内页.
3.出生医学证明系山东省以外地区签发的,需提供住院分娩记录.
4.孩子父母户口在本地一方的落户申请(例如母亲户口在本辖区,父亲到派出所给新生儿申报户口需提供母亲本人的申请;如父亲户口在本辖区,母亲到派出所给新生儿申报户口,需提供父亲本人的申请;如户主到派出所给新生儿申报户口,需提供户口在其户上一方的申请)
5.非婚生的,可不提供结婚证;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,可不提供。
注意事项:婴儿父母一方为集体户,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,随家庭户一方落户。新生儿一周岁以内的,手续齐全,审查符合规定当场办理。一周岁以上的,二十个工作日办结(发函调查时间不包含在内);一周岁以上的,抽取第三个号到567号窗口报材料。只能由新生儿的父母或落户地的户主到派出所申报户口。
6、父母一方为外国人的,需提供护照,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姓名必须登记为中文,若新生儿姓氏随外国一方,则外国一方姓名登记也需为中文。
7、国外出生的新生儿落户参照国外出生落户材料单。
8、违规落户注销人员重新申报出生落户请咨询派出所。
注意事项

1、婴儿父母一方为集体户,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,随家庭户一方落户。
2、新生儿一周岁以内的,手续齐全,审查符合规定当场办理。
3、一周岁以上的,到窗口报材料。只能由新生儿的父母到派出所申报户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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