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所需手续
一、户口已注销的
1、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(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盖章、黄岛分局户政审核盖章)
2、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(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盖章)介绍信是给XX派出所
3、原籍的户口注销证明
4、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(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回国留学人员调配专用章) 介绍信是给青岛公安局
5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“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”
6、外国学历(毕业证)
7、身份证原件,户口簿原件
8、拟落户地为单位集体户的,需出具单位接收证明,集体户口本,本人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证明;拟落户地为村委会的,需出具村委会的同意落户证明证明
9、拟落户地家庭户户主、房主为他人的,需户主、房主本人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房产证到场,并需迁入人提供与户主、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
10、 其他证明及证件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
二、户口未注销的
1、原户口登记地为省外的提供户口迁移证、准迁证(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具);原户口登记地为市外省内的需先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审核,审核通过后提供原户口地户口簿原件,并提前电话通知原籍地派出所将户口作网上迁出;原户籍地为青岛市内的,需先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审核,审核通过后持原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。
2、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(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盖章)介绍信是给XX派出所
3、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(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回国留学人员调配专用章) 介绍信是给青岛公安局 可有可无
4、身份证,户口簿
5、拟落户地为单位集体户的,需出具单位接收证明,集体户口本,本人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证明;拟落户地为村委会的,需出具村委会的同意落户证明证明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
6、一张一寸彩照
7、拟落户地家庭户户主、房主为他人的,需户主、房主本人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房产证到场,并需迁入人提供与户主、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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